威斯尼斯人娱乐官方网站登录青年教师试讲制度
为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规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青年教师为应届毕业分配到数学系工作三年以内的教师,其中工作不满一年尚未取得助教职称的称为新教师。
1、新教师必须做到:努力学习,主动听课,虚心求教、广泛接触教学各个环节。
2、青年教师初次接受教学任务,由指导教师负责年轻教师教学工作的全程指导和监督。指定指导教师负责帮助新教师做好从事教学工作前的一切准备。
3、新教师若承担课程,新教师必须在假期间完成所开课程的准备工作,包括完成新课程讲稿、教案的编写、课后习题的演算等。
4、新教师必须通过教研室对其课前准备检查合格并试讲通过后方能上讲台讲课。
教研室要经常召开课程组会议,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期末给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以实事求是的总结。
5、新教师两年内以承担实验课为主,给指导教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为辅,上实验课前也要准备好教案讲稿并通过教研室对其课前准备检查合格并试讲通过后方能上实验课。
6、全体教师上新课前必须做好课前准备,完成新课程讲稿、教案的编写、课后习题的演算,必须通过教研室对其课前准备检查合格并试讲通过后,方能上讲台讲课。
7、全体教师要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保证高质量地做好教学工作。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